📄 原文引用
📍 定位原文
"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…经测算核定留用土地面积约4.2公顷,评估作价约12.8亿元,作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项目公司的出资份额…"
📕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✅ 现行有效
文号: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
公布:2019-08-26
施行:2020-01-01
层级:国家 · 法律
第六十条 —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、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、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,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,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第六十三条 —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、商业等经营性用途,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,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、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。
📄 原文引用
📍 定位原文
"…经测算核定留用土地面积约4.2公顷,评估作价约12.8亿元…留用土地作价出资比例按照市级政策规定的上限执行…"
📕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
✅ 现行有效
文号:国务院令第743号
公布:2021-07-02
施行:2021-09-01
层级:国家 · 行政法规
第三十七条 —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布局农业、生态、城镇等功能空间,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、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。
第四十条 —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规划条件、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,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、出租等方案。
📄 原文引用
📍 定位原文
"…留用土地面积约4.2公顷…留用土地作价出资比例按照市级政策规定的上限执行…评估作价约12.8亿元,作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项目公司的出资份额…"
📘 《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》
✅ 现行有效
文号:深府规〔2023〕X号
公布:2023-06-15
施行:2023-08-01
层级:市 · 政府规章
第十四条 — 留用土地作价出资的评估价格应当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,由区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,评估结果经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。
第十六条 — 留用土地作价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50%,且应当保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。
✅ 审查结论:送审件引用的3部法律法规均为现行有效,无废止、修订或替代情形。留用土地作价出资方案引用的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条及市级办法相关条文与现行法规一致,法律效力层级衔接得当。